邱貴芬  主編。《日據以來台灣女作家小說選讀 下》。台北:女書。
蘇偉貞。〈以上情節〉。頁326~354。

==心得===

剛開始看這篇文章,坦白說,真的很痛苦
因為看不太懂,另一方面,覺得這應該是蘇偉貞前期的作品,可以用不成熟來掩飾
沒想到竟然已經是1999年04月的作品 (昏倒)

雖然看了作品導讀之後
好像覺得本篇有點價值
但畢竟有點太牽強了
蘇偉貞有名的好看的作品很多,這篇實在排不上。

想起藍老師說,蘇偉貞的一段文字的掌握度的事情
突然想著,後設小說和後現代還有現代主義
到底是怎麼樣的存在
我只覺得,文本裡面太過花俏到似乎故意讓人看不懂的東西太多了

至於對蘇偉貞慣有的創作手法中
那些句子與句子中間
突然透露出來的對於事物冷靜的看法
以及,旁觀者角度卻由主角說出的語言
本篇仍舊有許多我滿喜歡的地方。

==書摘===

一、    劇情簡介
    敘事者寶聖「寫小說」,從小看電影長大。寶聖的媽媽未婚生子又與丈夫仳離,年節時為免尷尬,看電影以為排遣,後來變成習慣,電影院變成寶聖的童年回憶。一年級爸爸出現,但從此消聲匿跡。後來寶聖結婚,母親移民,她不顧婆婆嘮叨,一樣一個人除夕看電影。而後母親去世,又逢年關,一人跑去看電影,在赴電影院途中,倒敘往事,追悼母親。P352

    〈以上情節〉表面上寫母女關係,實際上談虛構真實。文學基本上是個「假裝的世界」,六十年代以降的後設小說,強調文本的虛構性,自身反射,似假還真。好玩的是蘇偉貞用電影隱喻文學,以假套假,明說實虛。電影劇終註腳「以上情節,純屬虛構」,從後設的角度而言,彷若臨去秋波,總是越描越黑。如寶聖所言:「分明是演戲,為什麼又要明說」。比較文學與電影,「演員比她更慘,連騙人都不願意」。也就是說,身為作家,蘇偉貞參悟「她無論寫什麼都不算騙人」;她也明白,和戲一樣,人生如「書」。有趣的是她把小說/電影鑲嵌在母女情節之中,母親把電影當母親,女兒用小說過日子,母女都在虛構中經驗真實:因為「假的事情安全多了」。P353

二、    佳句
1、    可是你知道嗎?對寶聖來講,她的人生是從電影開始的。
寶聖是小說家,關於失蹤,她寫過兩次……P332

2、    ……只是婚後第一年除夕寶聖照常出門去看電影,大家都以為她瘋了。她也拿不出個說法,就是覺得沒什麼不對。P334

3、    ……寶聖自言自語:「你錯了!我們連這個世界都沒有。」其實知道那傢伙也十分絕望,所以又訕訕地認錯:「我是很無聊!可以吧!」P335

4、    寶聖的身世缺乏未婚生女的典型背景──痛苦的愛。她母親是一個無趣的女性主義服膺者,注定一輩子找尋位置,且終生信仰失去錯置文本的女性作家西克蘇Helene Cixous和桑德拉。吉爾伯特Sandia Gilbeit。這一點寶聖本土教材多了。P335

5、    ……學校老師因為她母親的職業,「人家大學教授,還要你告訴他怎麼做!」他們背後批評她母親心理不正常,嘩嘩嘩地,其實也不避她。P336

6、    ……她記得他【我爸爸】,他才會永遠存在……P337

7、    ……她以寫作為業,成為還有點知名度的小說家,人際壓力也免了。「我爸爸」離開後,她就不喜歡現實人生。真相常讓她產生直視陽光的感覺,強烈極了,什麼都看不見。P338

8、    「罰我寫作嗎?妳罰我寫作嗎?」她猜不透。所以她寫作以後,有了比較合法的藉口,因為她無論寫什麼都不算騙人不算虛構。雖然現在再也沒有影片會打上說明──以上情節純屬虛構。原本就是假的嘛!好像是這些年過去,大家都學精了。有一條裂縫明明白白縫合起來了。
……-現在看電影對她來講,和吃飯差不多。其實她一直想戒掉看電影,她發現自己對電影太依賴。她知道的一切文化差異都從電影中得來的,……而她又比所有人都融入這一切。P339

9、    ……沒有人愛聽她講話,任何例子她都套上電影情節使用電影語言。別人都寫好了,為什麼不用。大夥先還覺得新鮮,後來認為太搞怪了……P340

10、    ……她母親輕易就用電影代替了她不會做母親這個弱點。P344

11、    ……毛迷迷糊糊睜開眼,與一隻碩犬巨獸平高對視,唬地就嚇醒了,他氣的:「妳喝醉了妳知不知道!」沒披外套就牽狗帶下樓。寶聖站在陽台目送。眼見那狗認命離去,多像人。P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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