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文===
睿靚2億換緩刑? 陳致中:現在負擔不起、要等資產解凍
NOWnews 更新日期:"2009/09/14 16:05" 政治中心/高雄報導

扁案11日一審宣判後,前總統兒子陳致中今(14)日下午首度露面,對於父母前總統陳水扁及吳淑珍遭重判無期徒刑、他及太太黃睿靚也被判2年6個月及1年8個月有期徒刑感到「很沈重」,至於太太必須繳交公庫2億才能換得緩刑,陳致中說,「若是指海外資產部分,今年1月我們就宣示過海外帳戶即使認定是合資產,也願意捐出,不然以目前我的資歷無法負擔這麼龐大的公益捐。」

扁家牽扯的國務機要費、洗錢、南港展館、龍潭購地四大弊案,台北地方法院11日下午4時做出一審宣判,陳水扁等13名被告因為涉及洗錢重罪,都被判決有罪,其中,陳水扁涉及國務費案、龍潭購地案、洗錢案、侵占公有財物、利用職務詐財、偽造文書及收賄,判處無期徒刑,罰金2億元,褫奪公權終身;吳淑珍涉及龍潭購地案、南港展館案、洗錢案、侵占公有財物、利用職務詐財、偽造文書、收賂、洩密等罪,判處無期徒刑,罰金3億元,褫奪公權終身。

除了陳前總統及其夫人吳淑珍遭重判無期徒刑,罰金合計5億元之外,陳前總統兒子陳致中涉洗錢罪,判刑2年6個月,罰金1.5億元,媳婦黃睿靚涉洗錢罪,判刑1年8個月,罰金1.5億元,緩刑5年,若欲免監,須繳公庫2億元。

對於扁家人一審遭重判,陳致中今日現身表示,「很沈重」
至於他與太太是否會再上訴,當然會朝這方向,但還要再與律師充分討論再說

至於太太黃睿靚想要換取自由必須繳交2億元給國庫,對此,陳致中也指出,有關公益捐部分,「我們在今年1月就曾對外宣示,海外帳戶若被認定是合法資產,也願意捐出,公益捐與我們想法沒有太大不同。」

不過,陳致中也說,「以我目前資歷,無法負擔龐大的公益捐」
因此,還是必須等到海外資產解凍匯回後再處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14/17/1r2qe.html


陳水扁遭判重刑 FAPA表示憤怒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09/09/14 14:53"   劉坤原華盛頓14日專電

前總統陳水扁因貪污、洗錢等案被判處無期徒刑,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發表聲明表示憤怒,並呼籲國民黨政府在上訴期間釋放陳水扁,保障他獲得公平審理的機會。

聲明說,與世界其他國家類似貪污案例相比,這項判決明顯重判,極不尋常,印證了許多國際學者認為此案有政治動機的疑慮,將加深台灣社會的分歧。

FAPA呼籲國民黨政府在陳水扁上訴期間停止羈押,讓他有充分時間為辯護工作進行準備,保障他獲得公平審理的機會。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14/5/1r2j5.html


扁案世紀大審 陳水扁恐遭重判
中廣 更新日期:"2009/09/11 11:05"  黃進恭報導

今年一月二十一號,台北地院審理陳水扁洗錢案,傳喚被告陳致中、黃睿靚及吳景茂,他們三人都向法官表示願意認罪,陳致中向審判長蔡守訓表示他和太太黃睿靚願意認罪,也會積極協助檢方將瑞士美林銀行及瑞士蘇格蘭皇家庫斯銀行的美金共兩千一百萬。也就是所謂的海角七億匯回台灣,他說會作出這決定,他和太太天人交戰多次,也和母親吳淑珍討論後,決定認罪,陳致中、黃睿靚向國人道歉也代替吳淑珍向社會大眾道歉,陳致中說

(為自己行為感到後悔,他絕對不會再犯相同錯誤,向社會大眾道歉)

台北地院今年二月十號審理扁案,請假十七次後,吳淑珍終於出現在台北地院接受法官訊問,審判長蔡守訓問她針對檢方起訴有何意見,吳淑珍表示國務機要費案偽造文書部分,她認罪,但她否認貪污;她強調所有收取款項,都是政治獻金,絕對不是不法所得。偵訊結束,吳淑珍也發表短聲明,鄭重向國人道歉

(耗費社會這麼多成本,自己也不應該介入這些事情,我鄭重道歉也會深切反省)

這是陳水扁家母子兩人對外的公開道歉,台北地院十一號下午四點全案一審宣判,陳水扁家包括陳水扁及吳淑珍甚至是陳致中是否會遭重判都是外界矚目焦點。特偵組去年十二月起訴國務費、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洗錢四案,今年五5月再追加起訴陳水扁夫婦向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索款,以及前101董事長陳敏薰行賄扁家買官案,在國務機要費案中,被告陳水扁、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可處七年以上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六千萬以下罰金,刑法第210條偽造文書罪可處五年以下徒刑,刑法第134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或方法犯罪可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竹科龍潭購地案,被告陳水扁、吳淑珍、李界木、蔡銘哲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可處七年以上徒刑得併科六千萬以下罰金
後來公訴檢察官出庭時,變更起訴法條,以貪污治罪條例中較重的藉勢藉端勒索、強募財物罪,取代利用職務上行為收賄罪,由於收賄金額達三億元,一旦以藉勢藉端論,可判到無期徒刑,若是援用原起訴法條,職務上收賄罪判二十年徒刑機率極高

南港展覽館案,被告吳淑珍、余政憲、郭詮慶、蔡銘哲等人,涉犯刑法第132條洩密罪,可處三年以下徒刑,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可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得併科一億元以下罰金,第十一條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的行賄罪可處七年以下徒刑,得併科三百萬以下罰金

洗錢案,被告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吳景茂、陳俊英、郭詮慶、蔡銘杰、蔡美利等人,涉犯洗錢防制法第十一條洗錢罪可處七年以下徒刑,得併科五百萬以下罰金。陳敏薰買官賣官案追加起訴,被告陳水扁、吳淑珍兩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收賄罪,可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得併科一億元以下罰金,第六條圖利罪可處五年以上徒刑,得併科三千萬以下罰金,政治獻金法可處三年以下徒刑,得併科二十萬以上一百萬以下罰金

陳水扁世紀大案,台北地院花了八個多月審慎審理,一審宣判即將出爐,陳水扁、吳淑珍是否會遭重判,答案很快就會揭曉。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11/1/1qwfc.html


追扁家海外款須待定讞
台灣新生報 更新日期:"2009/09/13 00:07"

台北地方法院前天一審判決扁家四大案,扁家海外款能否匯回台再受關注。檢方人士昨天表示,必須等判決定讞,才能啟動司法互助追討扁家海外款,在此之前,只能看扁家善意。

根據北院判決書認定,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與相關人士共同詐領、侵占國務費新台幣一億七百四十二萬餘元、龍潭案收賄約三億元、南港展覽館案收賄約九千萬元、陳敏薰買官案一千萬元,須返還的犯罪所得約五億多元

法官判決陳水扁併科二億罰金,吳淑珍三億,陳致中、黃睿靚各併科一點五億,合計八億元罰金,連同犯罪所得,總共十三億餘元

至於特偵組目前掌握到的扁家海外資產狀況,包括遭瑞士聯邦檢察官凍結的二千一百萬美元(約七億)、扁家放在瑞士的五點七億元,及吳淑珍放在台、日的六億資產,共將近十九億元

檢方人士指出,法院認定的犯罪所得,比扁家海外的錢少很多,將來如扁家瑞士被凍結的資金匯回台灣,扣除須返還的犯罪所得後,剩餘部分可抵繳罰金。

不過,檢方也表示,若要透過國際司法互助,台灣必須等扁案定讞,才能根據終審判決向瑞士請求返還扁家遭凍結款項,將不法所得的額度沒收。但因陳致中遭判刑二年半且未獲緩刑,一旦上訴,勢必延宕司法追錢期程。

【台北訊】前總統陳水扁被控貪污等案前天宣判,台北地方法院連夜趕工印刷判決書,已於昨天下午二時許將判決書送達台北看守所給陳水扁,其他被告與律師也正由法警分送或寄送中。

合議庭昨晚將判決書整理、校對、列印完畢後,台北地院連夜印刷,這份判決書共有一千五百二十三頁,其中本文五百餘頁、圖表約一千頁,共計重達三點七公斤,一共分為三冊。

台北地院昨天中午起,派出法警到位於台北市的被告與律師住居所與工作地點送達判決書,外縣市部分則以郵寄方式送達。其中陳水扁部分的判決書,已於下午二時左右送達台北看守所給陳水扁。台北地院還在陸續加班印刷不足的判決書。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13/128/1qzyc.html


==回應===
我沒想到會被判無期徒刑
知道消息的同時,只有一個很深的感想
馬先生和國民黨,真的要阿扁一家人,死無葬身之地

我覺得
從馬先生和國民黨完全執政之後
馬先生和國民黨只有

我們要給陳水扁死的很難看
我們要讓他們絕子絕孫、永無翻身的機會
我們要讓民進黨因為陳水扁,直到世界末日那天都會被人拿來和貪汙連在一起
我們要讓人民覺得只有國民黨是未來希望
我們要充分利用陳水扁,來進行媒體的洗腦、人民的洗腦
我們要透過陳水扁的重刑,獲得中國對台灣的利益輸送和笑臉友好

的想法。

就算這一切都是我瞎猜
還有一個,百口莫辯的

打從開始審理陳水扁事件
把陳水扁送去羈押的時候

檢察官和國民黨還有馬先生,應該早就有共識,永遠都不會讓陳水扁踏出監牢一步了吧
為了達到這個終極目標,辛苦了八個月,才好不容易,勉勉強強的湊了個無期徒刑的罪刑
你們還是人嗎?!  名利竟然可以讓人,麻木不仁到此種地步!

中國至少還會遮遮掩掩的做壞事
我們台灣是怎麼回事,這又是甚麼樣的示範
我覺得好心寒,好可怕,到底自己能為台灣做什麼呢?

台灣的法律是為了修理自己看不慣的人
而不是為了讓人認錯,並且有機會改過。

突然,覺得好難過,好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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