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文===
曾志朗返國:台灣尊嚴不能丟
中國時報  更新日期:"2009/12/09 02:37" 高興宇/桃園機場報導

在2009香港東亞運男子跆拳道比賽,怒斥南韓籍仲裁委員召集人要摸著良心做決定的行政院政務委員曾志朗,8日中午回台,他依然為我國選手曾敬翔遭對手犯規受傷被判敗忿忿不平。曾志朗認為「金牌可以丟,但不能丟掉台灣的尊嚴。」

東亞運男子跆拳道72公斤級決賽,中華隊曾敬翔遭南韓宋智勳犯規擊中頸部昏倒,金牌卻頒給宋,在場觀戰的曾志朗曾經要求南韓籍仲裁委員召集人要摸著良心做決定,並查看曾敬翔受傷的照片,但南韓籍仲裁委員召集人僅對曾志朗一鞠躬轉身就走。

曾志朗昨天返國時表示,一開賽南韓的宋智勳就犯規,打傷曾敬翔的頸部,現場大家看得很清楚,當觀眾都很震驚之餘,裁判沒讀秒,隨後就宣布宋智勳得分且得勝,中華隊的總教練劉慶文依大會規定提出抗議。

受傷昏倒的曾敬翔經過緊急送醫狀況穩定後,曾志朗說他立即向行政院長吳敦義報告,吳敦義相當關心,指示照顧選手為第一優先。

隨後他們請醫生開驗傷證明也拍下照片,但他們拿著曾敬翔頸部受傷的證據回大會時,此時仲裁委員召集人卻不願查看,仍宣布南韓選手獲勝。

曾志朗說,他立即上前抗議並用從未如此流利的英語表示:「我們尊重奧運的精神及和平,但運動場上要公平且公正的競爭,不公平競爭下,選手受威脅且有犯規動作是不對的」。

但是仲裁委員召集人不敢看這些證據,僅向他及大會鞠躬就離開會場。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09/4/1wj4c.html

堅持判決 鄭大為:調影帶證明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09/12/10 16:59"  林婉婷台北10日電

東亞運男子跆拳道72公斤級決賽,中華隊選手曾敬翔7日疑遭南韓選手犯規擊倒痛失金牌。擔任比賽副審的台灣裁判鄭大為今天受訪時堅持判決沒錯,將向主辦單位調比賽影帶來證明。

中華跆拳道協會裁判鄭大為,在東亞運是隨隊裁判,在曾敬翔比賽時,是現場四名副審之一,並在當時親手按下南韓得分鈕。他不挺自家人,堅持讓韓國隊得分的行為引起爭議,也讓大陸主審裁定曾敬翔落敗。

中華跆協秘書長何豐彥表示,近期將召開紀律委員會,任內可能對鄭大為採取不錄用方式。即使如此,鄭大為仍堅持判決無誤,指出比賽當時速度很快,他聽到非常大的砰一聲;事後大會召開仲裁委員會,從4個角度的攝影機畫面,可以看到南韓選手是合法攻擊。

對於當天比賽情況鄭大為說,當時南韓選手跳起來,高度拉大,從觀察雙方的戰術中發現,曾敬翔是比較近身,而韓國選手由上往下攻擊,力量很大所以造成很大的衝擊。他說,曾敬翔被得分的位置是擊在白色和藍色護具銜接的部分。

鄭大為說,憑藉在跆拳道界的經驗,對於傳統記分、裁判的訓練都很了解,當時看到自己國家的運動員被得分,按下那分其實心裡很複雜,相信任何一個國家裁判,看到自己國家的運動員被得分,都會有相同的心情。

鄭大為說,裁判執法很嚴格,也知道誤判結果的輕重,身為裁判不僅是對中華隊還有所有的參賽者負責,也要對各跆拳道聯盟,奧委會負責任。

他並表示,對於台灣觀眾、隊員、教練的情緒是可以理解的,也相信中華隊成員努力的成果,希望大家體諒。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10/5/1wnw5.html

鄭大為遭停權3年 將提上訴
民視 更新日期:"2009/12/12 23:01"

東亞運跆拳道國手曾敬翔被惡意攻擊事件,現場的台灣裁判鄭大為因為批評政務委員曾志朗,遭到跆拳道協會處以停權3年,鄭大為雖然為此公開道歉,但事後卻痛批台灣不是一個公義的社會,還將向亞洲跆拳道協會提起上訴,力爭清白。

跆拳道協會開會開了3多個小時,確定將裁判鄭大為處以3年停權,不是因為他在東亞運的判決,而是因為他出言辱罵政務委員曾志朗。

不過鄭大為的道歉看在在場採訪的記者眼裡,卻是心不甘情不願,果然一回到家,鄭大為就開始反撲,更讓他氣憤的是,這幾天接到不少國罵電話,甚至有媒體都拿他的韓國妻子做文章,他說什麼也忍不下這口氣。

停權3年,鄭大為將不能參與國內外教練和裁判工作,開設的道館也不能招生,學生更不能參加晉段考試和活動,鄭大為不服,將向亞洲跆拳道協會上訴。

跆拳道協會的處分已經出爐,但是鄭大為顯然還不打算讓事件落幕。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12/11/1wsni.html

鄭大為「沒誤判」 批曾志朗遭停權3年
TVBS 更新日期:"2009/12/11 15:16" 宋東彬

日前因為東亞運跆拳道項目,南韓選手出拳得分,引發爭議,當時擔任副審的中華隊裁判,因為也判對手得分,更讓他變成全民公敵。今天下午,跆拳道協會召開會議,處分鄭大為停權3年,這代表3年內,他不能在國內參加講習、不能執法當裁判,經營的跆拳道館也不能招生,可說是完全斷了生計;然而處分的理由,並非鄭大為的執法判決有誤,而是回國之後,他對政務委員曾志朗當時的據理力爭,以「煽動暴動」4個字,表達他的不以為然,跆拳道協會認為,鄭大為的發言有辱跆拳道名譽,重重的將他停權3年。

開了3個多小時的會,跆拳道協會終於做出懲處!跆拳道協會秘書長何豐彥:「在場參與之會員委員共同決議,鄭大為教練自即日起,停止跆拳道所有活動,停權3年,以昭公允。」

得知協會停權3年的內容,鄭大為表情凝重,鞠躬道歉。跆拳道裁判鄭大為:「大家認知為不當言論,在此我院對曾政務委員與全國人民、同胞,特別是熱愛跆拳道運動的同胞,致上十二萬分歉意。」

鄭大為道歉過後,立刻離開協會,沒有多說一句話.現場平面記者不滿鄭大為態度,當場發飆抓狂!記者:「你們覺得他那個態度是像道歉態度嗎?是你們逼他道歉?還是…?因為他都一直零零落落。」何豐彥:「什麼零零落落?他有說明,怎麼零零落落。」

氣氛頓時凝結,場面有點尷尬,而對於爭議的判決是不是誤判,協會保留最後空間。協會執行秘書李勝陽:「他每一個人對於比賽的得分犯規警告,都有他們自己主觀意識,所以說對於這一方面,我們雖然有檢討,但是我們覺得說這個爭議還是很大,所以我們沒有做出任何決議。」

搞到最後,不是因為誤判被處分,而是因為發言批評曾志朗,被停權3年.鄭大為接下來3年內,道館不得招生,也不能擔任教練及裁判,等於要另謀生路;發言不當被重罰,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恐怕也引發另一波爭議。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11/8/1wqau.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12/17/1ws2c.html


==回應===
說到台灣尊嚴,我就會想知道發生什麼事
不過,嚴格說起來這件事不一直接跟台灣尊嚴有關
而是,為什麼裁判會不公的問題 (如果真的判決有問題的話)

*
接下來3年內,道館不得招生,也不能擔任教練及裁判,等於要另謀生路
厚厚,真慘

不過,跆協紀律委員會決議指出
在私領域部分,鄭大為公開中傷、侮辱曾志朗
破壞跆拳道社會形象,造成社會大眾負面觀感

斷人生路的這件事
看來這件事還有的吵
太多模糊地帶

我為這判決後的官司與"跆拳道未來的形象"的發展,感到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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