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文===


上網把妹!嫌女醜 男網友痛毆11層樓
TVBS 更新日期:"2009/12/13 12:08"

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日前透過Facebook,認識一名女網友,兩人相約見面,女子準時赴約,結果這名男子發現對方的長相,不符合他的期望,竟然就在KTV的電梯,對女子大打出手;不過,陳姓男子說,是這名女網友偷他手機,所以他才搶走對方的皮包和手機,勒贖3萬元。

白上衣的男子,一進先是在電梯裡,對這名黑衣女子大聲咆哮,接下來,竟然出拳打人,正中女子的臉部,由於電梯裡空間狹小,被害人根本沒地方躲,不管旁邊的人怎麼拉,這名白衣男就像發了瘋一樣,拳打腳踢,還把對方給踹出電梯門外。

到底有什麼深仇大恨?非得在大庭廣眾之下,動手打人,原來陳姓男子日前,透過Facebook,認識一這名綽號「兔兔」的女網友,自稱黃金單身漢,還約對方見面唱歌,被害人不疑有他,準時赴約,沒想到一進到KTV包廂後,這名陳姓嫌犯認為對方的長相,和他的預期有落差,覺得沒面子,惱羞成怒,動手打人。

北市刑大偵四隊副隊長謝明達:「(對方)可能不是他所要的網友條件,網友她覺得氣氛不對,正要離開時,追到電梯裡,把她痛毆一頓。」

不過陳姓男子說,是這名女子偷他手機被發現,他才動手打人。陳姓男子:「她先拿我手機,然後罵我髒話,還把我手機弄壞。」記者:「所以你也的確有打到她就對了?」陳姓男子:「對,我有打到她一下,因為她一直不肯把我手機給我,然後她朋友還說我們在哪,她們要找人過來(打架)。」

嫌犯自稱是幫派大哥的姪子,要對方乖乖坐好,這名女網友,原本打算趁對方上廁所時,藉機落跑,卻在等電梯時,又遇上這名陳姓男子準備回包廂,嫌犯發現後,把她拉進電梯裡,從11樓打到1樓,還搶走她的皮包和電話,開口要3萬元,才肯將證件歸還。

警方獲報後,鎖定男子的電腦IP位置,將他逮捕到案,發現這名陳姓嫌犯已婚,還有2個小孩,目前失業在家,懷疑他利用網路交友,趁機勒索被害女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13/8/1wtns.html

約辣妹嫌醜 當眾痛毆還搶劫
華視 更新日期:"2009/12/13 16:45"

嫌人醜就可以打人?一名已婚男子在FACEBOOK約女網友見面,發現對方不是他的菜,不但嫌醜,還將她推進電梯,從11樓一路打到1樓,並搶走背包與手機,女網友本想息事寧人,沒想到,惡男1個月後又恐嚇她,得拿出三萬元贖回物品,警方日前將惡男約談到案,以強盜罪名函送法辦

監視器畫面拍到,在電梯裡頭,綁馬尾,身穿黑上衣,黑色短褲的女子,拿起手機,打算要求救,這個動作,讓這名身穿白襯衫的男子,雙手握拳,追進電梯裡頭,不但對她罵髒話,還一拳一拳往她身上打,女子嚇得躲在角落,被打得哀嚎又尖叫,男子的朋友也上前制止,但男子完全不理會,繼續施暴,就這樣一路,從11樓扁到1樓。

到底二人,有什麼恩怨?原來,動粗的男子,已經結婚,化名小仔在facebook上,認識了一名女網友兔兔,二人約出來唱歌見面,卻發現女網友不是他的菜,不但嫌醜,還批評她全身假貨,氣得動手打人,一路從 KTV包廂,延著走廊,打到大廳,女網友想跑,躲進電梯,卻被拉出來,跌坐在地上,男子像發了瘋似的,對女網友拳打腳踢,甚至,搶走她的手機和皮包。

女網友最後逃出KTV,本想息事寧人,卻沒想到,這名網路惡男,一個月後又恐嚇她,得拿出三萬元贖回物品,氣得報警,警方約談這名打人的網路惡男,當面訓斥,看不對眼,走人就好,動手打人真的太惡劣,並將這名男子以強盜罪名函送法辦。

完整影音新聞請見
http://news.cts.com.tw /cts/general/200912/200912130363173.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13/69/1wtya.html

上網把妹嫌女醜 惡男從11樓打到1樓還劫包勒索
NOWnews 更新日期:"2009/12/13 12:21"  李詩慧、楊凱報導

嫌人醜就可以扁人嗎?台北市一名33歲已婚的男子在facebook上約18歲的女網友「兔兔」唱歌,見面後嫌兔兔長得不好看,在包廂裡就動手打人,好幾名朋友上前阻擋都擋不掉,除此之外,還搶走兔兔的皮包,1個月後還打勒索電話要兔兔拿3萬元贖回皮包,行逕十分囂張。

監視器畫面上,白衣男子不斷對著穿灰衣的兔兔咆哮,手還不斷揮舞著,身旁白衣男的朋友跟另外二個女網友試圖架開男子阻擋他打人,電梯裡一片混亂,這個時候電梯門突然打開,男子逮到機會狠狠的把兔兔推出門外。

矮小的被害人不堪這麼一推整個人跌倒在地,皮包裡的東西通通掉了出來,其他的人趕緊向前攙扶,但沒有想到嫌犯竟然還打不夠,企圖還想再向前想再打人,大伙七手八腳把二個人隔得遠遠的。

這名嫌犯是33歲的已婚男子陳家麟,他瞞著已婚的身份上網交女網友,在臉書上相約唱歌,但沒有想到當面嫌棄其中一名網友條件不好,長得太醜,還批評她全身假貨,在KTV包廂裡就動手打人,3個女網友見苗頭不對想逃走,卻在電梯口遇到嫌犯立刻又再被追打,從11樓扁到1樓,還搶走背包和手機,一個月後竟然恐嚇女網友要拿3萬元來贖回物品。

台北市刑大四隊偵查佐謝明達表示,「約女網友嫌人條件不好,就打人還搶走包。」嫌人長得不好看就動手打人,實在有夠誇張,搶走人家包包事後還打電話勒索,警方約談陳姓男子到案後也痛斥太惡劣,最後這名可惡的惡男被依強盜罪嫌移送法辦。

其實,人長得美醜有多是主觀意識形態造成,所謂「情人眼中出西施」這是這個道理,根據外國一個「型男正妹」才能成爲會員的交友網站統計,瑞典的男性成功加入的機率最高,女性則是挪威,反之,申請加入該會員的英國男性,成功率不到八分之一,女性也只有二十分之三,顯示英國人在全世界醜人排名中名列第一。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13/17/1wtr4.html


==回應===
我看新聞裡這個兔兔很可愛啊
這個女生好可憐,男生的力氣很大的
光是一巴掌就可以讓人流鼻血的

我覺得因為KTV是密閉的空間
所以有很多危險的死角
女生應該要多一點危機意識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為了自己,要好好愛惜自己羽毛

*
很好,這個男生的名字新聞有出現
請大家記住這個名字:33歲的已婚男子陳家麟,綽號小仔
我只有兩個字要送他,禽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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