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文===
「指導」學生上床 教授判賠120萬
中國時報  更新日期:"2010/01/30 02:40" 陳育賢/竹市報導

前清大副教授牛惠之對其指導的已婚女碩士生產生情愫,九十六年間利用海外研討會議機會,與她共度春宵,生下一女。女主角事後向丈夫悔過坦承婚外情,先生不滿副教授為人師表竟與女學生亂搞,事後又不認帳,氣得提出民事賠償法院廿九日判牛惠之須賠償一百廿萬元

不過牛妻認為,是女學生夫妻感情不佳,丈夫縱容妻子出軌,去年也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女學生及其丈夫賠償她的精神損失但板橋地方法院承審法官認為女學生丈夫並無過失,去年十月判決女學生須賠償五十萬元。

猛烈追求 兩月狂發七十封郵件
女學生的老公指控,牛惠之原任清大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九十三年至九十五年間指導其妻,但明知女學生也有家室,竟在其妻攻讀碩士期間,常以「我女朋友遠在天邊、近在眼前」暗示女學生,但都遭其妻以已婚事實並言明「我們沒有空間」拒絕。

女學生於九十五年七月畢業後轉赴英國攻讀博士學位時,教授仍不死心,兩個月狂發七十封電子郵件猛烈追求。

赴德開會 一夜春宵後懷孕生女
九十六年七月,牛某利用國科會ELSI計畫前往德國參加研討會之機會,邀女學生共赴研討會,會議結束後兩人即在英國倫敦的過境旅館發生一夜情,懷孕產女。

女學生確定懷了牛的骨肉後,向先生坦承過錯,其夫傷心之餘,認為牛已不足為人師表,因此向校方檢舉,並向法院提出民事賠償。

不認骨肉 法院判決下認定侵權
不過,被告不但不認帳,還與妻子直指女學生是「一味主動以自己的身體作為謝師之禮」汙衊,女學生不甘受辱,才與丈夫向清大性別平等委員會申訴,但牛某仍否認追求女學生,還指女嬰絕非他骨肉,最後是因女學生向法院提起強制認領並經判決牛是生父,被告的侵權行為才得以認定

牛惠之獲知判決後表示,此事件他自認對女學生的老公有虧欠,他尊重法官判決會盡能力賠償對方,但他也認為對方明知妻子與他之間的關係,還放縱其妻,本身也有過失,法官應採納他的論訴,責任不全在他身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30/4/1zpbt.html


==回應===
有很多新聞真的很有趣
我發現很多官司都有很像的供詞

律師似乎都會有相同的模式,告知被告或原告者
怎樣說法比較有利,法官比較可能怎麽判
好像事情的經過都一樣(OS)

*
我是覺得把對方的小孩生下來這件事情還滿扯的= ="
而且究竟是為什麼之前都不答應,卻突然博班了就答應,也一定有過程的

*
女方(當事人)的先生民事求償判120萬
男方(當事人)的妻子民事求償判50萬
結果都不是當事人在承擔後果,活活像一場大鬧劇
民事求償的結果,把身體的價值變的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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