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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
OL喝醉跟男同事接力做愛!懷孕後用DNA揭曉「得獎名單」
民眾日報 2010/01/12 11:05 江國榮
一名女子參加員工旅行,夜宿高雄被邀約吃消夜,女子跟男同事拼酒,卻不勝酒力而先後跟送她回飯店的黃姓男同事,以及來關心的李姓同事接力做愛。女子求助警方,後經DNA血液比對才揭曉「得獎名單」,最後雙方以喜事收場。
設於苗縣銅鑼工業區某知名科技公司去年三月初舉辦旅遊活動,在旅途中,最後一晚夜宿高雄。由於時間尚早,該公司某一組員工的同仁即相邀同逛聞名的地下街及吃宵夜。酒過三巡後,某羅姓女員工因不勝酒力,被黃姓男同事先送回飯店休息。途中羅女因車上顛簸嘔吐滿身,黃員在半背半扶將羅女帶回房間,為羅女褪去滿是穢物的衣服,見羅女沒穿衣物,黃員慾火焚身,逐上前與羅女做愛。
稍後另一李姓男同事因關心羅女酒醉一事,遂前往探視久未見回應,就打開房門自行進入,只見羅女平躺床上且全身赤裸, 李員見狀向前一親芳澤。惟羅女經此事二個月後,發覺已懷有身孕,但不能確定是何人所為,得知是被黃員先送回飯店,而找黃員來商量,但言談中黃員供稱有此一 事,但沒有完成程序,絕不可能是他。羅女亦心知肚明,當晚雖酒醉,意識中並非黃員口中所稱的情節,遂再問平時就有意追求他的李員,但李員死不承認,羅女無 奈只得求警方處理。
後經警方建議羅等三人做胎兒血源比對(即DNA)鑑定,結果證實羅女所懷的是李員的骨肉,此時才讓李員面對現實,當場即向羅女求婚,亦獲得羅女的諒解首肯。黃員也自知理虧,在羅、李兩人結婚當天,包了12萬元大紅包表達祝賀,而這場接力性愛事件至此也圓滿結束。
http://ck101.com/thread-1574061-1-1.html
因為這一篇新聞內容太鬼扯,我要來拆穿一些漏洞
首先,文中提到【旅途中,最後一晚夜宿高雄,由於時間尚早,該公司某一組員工的同仁即相邀同逛聞名的地下街及吃宵夜。】但是查了維基百科,高雄地下街早在1989年燒毀,目前只剩下仁愛公園所以,這位作者很明顯搞不清楚高雄的狀況,可能是小說寫太多導致。網址: http://tinyurl.com/y9bzn8x
若以法律層面分析,女主角在兩個月後發現自己懷孕,向警方求助
但是我國警察轄區是以刑案發生地做為管轄範圍
所以此案照理是由高雄市警局承辦。此外,性侵案一旦告發,可不是認了父親就可輕鬆結案
最後,文中提到【設於苗縣銅鑼工業區某知名的科技公司】我查了銅鑼工業區的資料,與科技有關的公司包括: 帝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化學製品)、金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常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粉體塗料)、伊利科技有限公司、富勝意企業有限公司(電子零組件)。不知道哪一家是知名科技公司。http://idipc.miaoli.gov.tw/energy_3_3.html
當一則社會新聞連承辦警局都沒有透露、無從查證的情況,通常是記者的獨力創作
此外,真正的八卦點是,撰稿記者有前科
http://blog.roodo.com/chaiwanjui1977/archives/11364447.html
http://www.nownews.com/2010/01/12/10849-2557290.htm
==回應===
所以,別亂喝酒是對的
另外,羅女會願意接受李男的追求真是太不可思議了
明明播種還不肯承認,最後因為DNA才不得不求婚
分明就是一個沒有肩膀的男生
這個世界真是亂七八糟到一個極點
如果故事是記者杜撰的,我只能說,辛苦你了,工作要維持真是不易。
OL喝醉跟男同事接力做愛!懷孕後用DNA揭曉「得獎名單」
民眾日報 2010/01/12 11:05 江國榮
一名女子參加員工旅行,夜宿高雄被邀約吃消夜,女子跟男同事拼酒,卻不勝酒力而先後跟送她回飯店的黃姓男同事,以及來關心的李姓同事接力做愛。女子求助警方,後經DNA血液比對才揭曉「得獎名單」,最後雙方以喜事收場。
設於苗縣銅鑼工業區某知名科技公司去年三月初舉辦旅遊活動,在旅途中,最後一晚夜宿高雄。由於時間尚早,該公司某一組員工的同仁即相邀同逛聞名的地下街及吃宵夜。酒過三巡後,某羅姓女員工因不勝酒力,被黃姓男同事先送回飯店休息。途中羅女因車上顛簸嘔吐滿身,黃員在半背半扶將羅女帶回房間,為羅女褪去滿是穢物的衣服,見羅女沒穿衣物,黃員慾火焚身,逐上前與羅女做愛。
稍後另一李姓男同事因關心羅女酒醉一事,遂前往探視久未見回應,就打開房門自行進入,只見羅女平躺床上且全身赤裸, 李員見狀向前一親芳澤。惟羅女經此事二個月後,發覺已懷有身孕,但不能確定是何人所為,得知是被黃員先送回飯店,而找黃員來商量,但言談中黃員供稱有此一 事,但沒有完成程序,絕不可能是他。羅女亦心知肚明,當晚雖酒醉,意識中並非黃員口中所稱的情節,遂再問平時就有意追求他的李員,但李員死不承認,羅女無 奈只得求警方處理。
後經警方建議羅等三人做胎兒血源比對(即DNA)鑑定,結果證實羅女所懷的是李員的骨肉,此時才讓李員面對現實,當場即向羅女求婚,亦獲得羅女的諒解首肯。黃員也自知理虧,在羅、李兩人結婚當天,包了12萬元大紅包表達祝賀,而這場接力性愛事件至此也圓滿結束。
http://ck101.com/thread-1574061-1-1.html
因為這一篇新聞內容太鬼扯,我要來拆穿一些漏洞
首先,文中提到【旅途中,最後一晚夜宿高雄,由於時間尚早,該公司某一組員工的同仁即相邀同逛聞名的地下街及吃宵夜。】但是查了維基百科,高雄地下街早在1989年燒毀,目前只剩下仁愛公園所以,這位作者很明顯搞不清楚高雄的狀況,可能是小說寫太多導致。網址: http://tinyurl.com/y9bzn8x
若以法律層面分析,女主角在兩個月後發現自己懷孕,向警方求助
但是我國警察轄區是以刑案發生地做為管轄範圍
所以此案照理是由高雄市警局承辦。此外,性侵案一旦告發,可不是認了父親就可輕鬆結案
最後,文中提到【設於苗縣銅鑼工業區某知名的科技公司】我查了銅鑼工業區的資料,與科技有關的公司包括: 帝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化學製品)、金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常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粉體塗料)、伊利科技有限公司、富勝意企業有限公司(電子零組件)。不知道哪一家是知名科技公司。http://idipc.miaoli.gov.tw/energy_3_3.html
當一則社會新聞連承辦警局都沒有透露、無從查證的情況,通常是記者的獨力創作
此外,真正的八卦點是,撰稿記者有前科
http://blog.roodo.com/chaiwanjui1977/archives/11364447.html
http://www.nownews.com/2010/01/12/10849-2557290.htm
==回應===
所以,別亂喝酒是對的
另外,羅女會願意接受李男的追求真是太不可思議了
明明播種還不肯承認,最後因為DNA才不得不求婚
分明就是一個沒有肩膀的男生
這個世界真是亂七八糟到一個極點
如果故事是記者杜撰的,我只能說,辛苦你了,工作要維持真是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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