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不小心掉了手機,請記得一件事~


絕對絕對不要去系統商停話.........
1 直接去警察局報遺失,記得拿報案三聯單,一定要拿。
2保佑對方沒事用你的sim卡亂打,打越多越好,手機越容易找回。
3要求系統商寄送帳單明細
4收到上月帳單後,拿著報案三聯單,去系統商要求自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皆可扣除(法律規定的)
有趣的來了,系統商收不到手機自遺失至停話中的損失,他會找誰要呢
?
損失的越多你的手機越快找回........(電信法第56)


 


===回應===


看到這篇文章的第一個感覺,就是,大快人心
主要是因為我們常常以為法律會保護我們
而其實法律只會保護那些懂法律的人
甚至,只會保護那些會"運用""操弄"法律的人...


所以啦,如果大家遇到了這個經驗的話(雖然最好還是不要遇到)
但是,如果可以不要讓自己當冤大頭,何樂不為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用心生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