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文===
立院三讀 公務員退休「75制」改「85制」
央廣   更新日期:"2010/07/13 16:36" 呂欣憓

立法院13日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案,提高公務人員退休門檻。公務員退休制度從現行的「75制」改為「85制」,也就是未來公務人員必須服務年資滿25年,年滿60歲;或是任職年資超過30年,退休生效時已經年滿55歲的人,才能申請支領全額月退休金。預估受影響的公務員有20萬人

現行公務人員只要服務年資滿25年、年滿50歲,就可以申請退休,請領全額月退休金,也就是所謂的「75制」。不過由於人口結構改變,立法院修正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案,公務員必須服務年資滿25年,年滿60歲,或是任職年資超過30年,退休生效時已經年滿55歲的人,才能申請退休。為了避免衝擊太大,考試院還規劃了10年的緩衝期,考試院銓敘部長張哲琛說:『(原音)退休法的修正案,它是一個劃時代的、全方位的、前瞻性的,改革的一個構想,我們有關支領月退休俸的限制,從現在75制改為85制,我們也跟基層公務人員溝通,基層公務員都能接受,最主要我們有10年緩衝期間。』

對於現行任職滿25年以上、且滿55歲自願退休公務員,可加發退休金的優惠專案,這次修正案也予以刪除,以避免只嘉惠單一年齡者的不公平現象。不過考試院同時也提出保障措施,在法案施行前已符合現行自願退休支領月退休金條件的人,保障適用原規定。

另外一個重大改革在於將公務員優惠存款利率18%方案法制化,張哲琛指出,過去因為只是行政命令,不受監督,入法後讓退休制度更健全。法案並修正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提撥率以及所得替代率的規定,達到「高官多扣、小吏少扣」的目標,將可改善「肥高官、瘦小吏」的現象。

同時這次也修正了「反肥貓條款」,只要在政府捐助經費累積超過財產總額20%的財團法人、行政法人等地方任職,依法停領月退休金。考試院估計法案修正後,受影響的公務員約有20多萬人,總體來說可以替國庫省下新台幣46億元

此外,院會同時也修正通過公務人員撫卹法修正案,刪除公務員自殺比照病故辦理撫卹的條文,避免變相鼓勵自殺。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13/58/296fi.html

公務員退休改85制 影響20萬人
中國時報  更新日期:"2010/07/14 02:51" 曾薏蘋/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天三讀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法》,公務人員退休時間從原先七五制延長為八五制,並設有十年過渡期,影響的公務員近二十萬人,估計一年可為國庫省下約新台幣三十四億元;且「十八%改革」、「防嫩妻條款」及「反肥貓條款」也一併過關,改革方案民國一百年元月一日上路

立法院臨時會昨天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法》、《公務人員撫卹法》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等三法。衝擊最大的是公務員退休年限延長為八五制,近三十萬的公務員中,將有十九萬八千人受到影響;未來任職滿二十五年申請自願退休,須年滿六十歲以上,或是任職年資超過三十年以上申請自願退休,年滿五十五歲者,才可以自退休日起請領全額月退休金,但任職不滿二十五年以上,卻已符合退休年齡者,即不受八五制影響。

昨天通過還包括十八%改革方案,所得替代率最後拍板為七十五%到九十五%。銓敘部退撫司長呂明泰表示,現制十八%,主管因為加上主管加給,導致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額度,主管扣減額度比非主管少,有「肥大官瘦小吏」的情形,修正後,不分主管或非主管職,都用同一公式

呂明泰舉例,以十一職等年功俸五級,服務三十年的主管為例,改革退休前退休所得每月九萬二千多元,現行制度則沒扣到半毛錢,五職等年功俸十級的職員,每月退休所得六萬一千多元,現行卻要扣到七千五百三十八元,官做越大,卻扣越少,相當不公平。

新制實施後,五職等的小職員,每月只要扣四千二百六十九元,比現行少扣六千九百四十五元;十一職等主管則從原來半毛錢都不用扣,變成要扣六千零一十四元。

呂明泰強調,十八%改革之後,影響人數約為五萬二千人,每年可以為國庫省下二十億元,比現行制度多省了一億元。

此外,昨天還通過「反肥貓條款」,擴大限制「肥貓」領雙薪的範圍,只要擔任政府捐助(贈)經費累計達法院登記財產總額二十%以上的財團法人、行政法人、公法人,或政府及其所屬營業基金、非營業基金轉投資金額累計占該事業資本額二十%以上的事業職務,依法停領月退休金。

另外,修正案也通過「防嫩妻條款」,增列遺孀領月撫慰金要件,限定公務員退休時已經和配偶有二年以上婚姻關係、請領時配偶又年滿五十五歲或無法自謀生活者才能申請。退輔基金法定提撥率,則由現行八%到十二%,調高為十二%到十五%。

現行的「五五專案」優退方案,讓任職滿二十五年以上且年滿五十五歲辦理退休的公務人員,能一次多領五個基數的一次退休金,修法後將於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落日。改革方案將於民國一百年元月一日上路。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14/4/297mi.html

退休公務員禁領雙薪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10/07/14 04:11"   施曉光、王貝林/台北報導

明年實施 超過6百人受影響
為杜絕退休公務人員再任公職支領雙薪的「肥貓」問題,立法院臨時會昨天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案」,明定退休公務員轉任政府捐贈、轉投資二十%以上的法人、基金,須「停領月退休金」;年滿六十五歲以上,即不得再轉任上述由政府捐助成立或控制的機構(除非院級主管特准)。新制將於明年一月一日上路。

依先前人事行政局、金管會等單位提報、統計的資料,至少影響超過六百名肥貓無法再支領雙薪,包括月領三十八萬元的財金資訊公司董事長趙揚清、月領二十九萬元的資策會董事長陳瑞隆,還有依年薪換算月領二十九萬五千元、二十六萬五千元的高鐵獨立董事林振國、陳世圯。

現年八十六歲的農村發展基金會董事長葛錦昭、七十四歲的兩廳院董事長郭為藩、七十四歲的圓山飯店董事長黃大洲、六十九歲的中興工程顧問社董事長蔡勳雄、六十八歲的外貿協會董事長王志剛、六十七歲的台肥董事長鍾榮吉、六十六歲的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董事長汪雅康,年齡都不符合轉任條件,任滿後理應不能續任。

65歲以上 不得再轉任政府捐助機構
根據上述「肥貓條款」規定,凡是擔任政府原始捐助(贈)或捐助(贈)經費累計達法院登記財產總額二十%以上的財團法人、行政法人、公法人,或政府及其所屬營業基金、非營業基金轉投資金額累計占該事業資本額二十%以上事業職務,擔任政府捐助(贈)成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公法人的政府代表或政府轉投資事業公股代表,以及任職於政府直接或間接控制人事、財務或業務的財團法人、行政法人、公法人,以及政府轉投資或再轉投資事業的事業職務或擔任政府代表、公股代表,一律停止領取月退休金權利,直到去職時恢復領取;凡是已領月退休金的再任人員,未依規定停止支領月退休金而有溢領情形者,將由支給機關依法追繳

如果退休公務員在退休、資遣生效日起七個月內再任上述職務,應由再任機關扣除其退休、資遣月數的俸給總額慰助金,並繳回原服務機關。

至於限制轉任年齡的「滅老貓條款」,明定年滿六十五歲的擇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人員,除轉任政務人員、民意代表或民選首長外,不得再轉任上述由政府捐助成立或控制的機構;但本法明年一月一日修正施行前已任職者,得繼續任職到任期屆滿或離職。同時,若於上述機構擔任董(理)事長及執行長,初任年齡一律不得超過六十五歲,且任期屆滿前年滿七十歲者,應該立即更換,「但有特殊考量,經主管院核准者,不在此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14/78/297rh.html

退休想多領5基數 明年底前申請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10/07/14 04:11"  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

退休新制即將於民國一百年上路,凡一百年底以前滿五十五歲、符合退休資格的公務員,如果想多領五個基數的優惠退休金,可得把握過渡期辦退休,最遲應於明年底提出申請。

另影響最大的「八五新制」,銓敘部提醒有十年的過渡期,即使新制在一百年上路,但第一年仍採七五制,第二年改為七六制(依此類推),第十一年起才會全面實施八五制。

官員解釋,明年剛滿五十歲、年資滿二十五年的人想退休,仍可以申請月退俸,不過,後年變為「七六制」,則必須五十歲、年資滿二十六年,或滿五十一歲、年資二十五年的公務員,才能申請月退俸。

對早期為鼓勵公務員退休設計的「五五加發制」,官員說明本來的截止申請對象為今年底滿五十五歲的公務員,但由於加入「過渡期」設計,適用對象延後為明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滿五十五歲且年資達二十五年的公務員。舉例說,如果有人九十九年十月一日滿五十五歲,但一百年二月才提申請,依新規定將無法受理,但因有過渡期,他在一百年九月三十日前提申請,同樣可享多五個基數的優惠。

至於十八趴的部分,官員說明,由於計算方式改變,絕大多數的公務員都能得利,特別是本俸佔薪水比例較高的基層公務員,可以領到的優惠存款數將較現在更多,但由於新制拿掉了主管加給、專業加給的計算,本俸佔薪水比例較低的高階公務員反倒不利,拿到的優惠存款可能比現在少。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14/78/297rl.html


==回應===
防嫩妻條款,我笑了
退休公務員禁領雙薪,我舉雙手雙腳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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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我新聞找的滿齊全的
看完這幾篇,大家應該就比較有概念了吧^^
簡單的來說,85制就是民國110年完全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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