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文===
李慶安雙重國籍案 北檢依詐欺罪起訴
更新日期:2009/09/16 14:35   黃進恭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立委李慶安雙重國籍案,檢察官依詐欺等罪嫌起訴李慶安;檢方認定李慶安明知自己具有美國國籍,卻在當選市議員及立委後,沒有依規定提出放棄美國國籍的程序,在台北市議員及立法委員任內,共詐領一億多元,檢方偵查終結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李慶安

李慶安雙重國籍案,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詐欺等罪嫌起訴李慶安,起訴書指出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當選人兼具外國國籍者,應在當選後就職前放棄外國國籍,超過時間未放棄者視為當選無效,李慶案明知這些規定,卻在八十三年十二月當選台北市第七屆市議員後,明知自己沒有依規定放棄美國國籍的程序及提出放棄美國國籍的證明文件,算是當選無效,卻仍在八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五號宣誓就職為第七屆台北市議員,並填載市議員個人資料表時,刻意在[具有其他國籍欄位]處空白不予填寫,隱匿自己具有美國國籍的情事,在第七屆市議員期間共詐領新台弊兩千兩百六十八萬兩千六百四十一元

李慶安在八十八年、九十一年、九十四年,分別宣誓就職為第四屆、第五屆、第六屆立法委員,並在立法院所提供其填載人事登記資料表,關於有無其他國籍欄位上,分別在第四屆及第六屆的人事登記資料表上都虛偽填載[無],在第五屆的人事資料表則刻意空白不填,再交付立法院人事處委員服務科的人員,以合法當選有效的立委自居,並提供帳號與立法院供為薪資轉帳帳戶,共詐領八千零九萬五千三百九十五元。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及普通詐欺取財罪嫌將李慶案提起公訴。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16/1/1r7mt.html

李慶安逾億薪資 都得吐出來
自由 更新日期:"2009/09/17 04:09"   陳曉宜、林恕暉/台北報導

前立委李慶安因雙重國籍案被起訴,對她擔任北市議員、立委期間所領取的億餘元薪資,北市議會及立法院都表示將予以追討;至於她擔任立委期間的表決與簽署,立法院長王金平說仍有效。

北市議會及立院都將追討
李慶安曾任北市第七屆議員,北市議會秘書長王金德說,「該追討的薪資一定會追討」,將與立法院聯繫,依法追討她「不當得利」的部分。

立法院法制局長劉漢廷則表示,將待刑事判決確定後,再依法打民事官司追討。

劉漢廷指出,李慶安案涉及三個層次,包括行政、刑事與民事層次。在行政上,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二十三條,即使當選無效,職務上之行為仍然有效。李因雙重國籍去職,也是一種當選無效,所以其任內所有表決與簽署仍然有效。

李任內表決與簽署仍有效
另在檢察官未起訴前,立法院無權追繳其薪資。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公務人員因雙重國籍被撤職務者,職務行為仍然有效,且俸給不予追繳。而依大法官解釋,公職人員與公務人員地位相同,所以李任公職期間的薪資,立院無法追繳,包括前國民黨立委李乙廷、張碩文都沒追繳。但在刑事上,如果法官認定李詐欺,即可判決沒收其財產,由法院執行。

而在民事上,詐欺是一種侵權行為,被害人可求償,在李慶安案中,被害人是國家,不是立法院,但立院是立委薪資的經管單位,實務上立法院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不過,立法院會等刑事判決確定後再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17/78/1r9cz.html

籲追討李慶安逾億薪資 邱議瑩:馬的綠卡也沒自動失效!
NOWnews 更新日期:"2009/09/17 11:42" 記者康仁俊/台北報導

針對前國民黨籍立委李慶安遭北檢以詐欺罪及偽造文書罪起訴,民進黨籍立委邱議瑩今(17)日除了要求立法院追討李慶安薪水外,同時也將矛頭對準總統馬英九,指李慶安之前說綠卡已經自動失效,但是檢方起訴已經證明「國籍綠卡沒有自動失效,可見馬英九的綠卡也沒有自動失效!」

前國民黨立委李慶安因身陷雙重國籍疑雲閃電辭職,台北地檢署檢察官16日偵查終結,將她以偽造文書和詐欺罪起訴。

去年3月,多名民進黨立委遞狀北檢指控李慶安有雙重國籍,涉嫌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檢方認定,李慶安在台北市議員任內,以及立委任內,總共詐領的金額超過1億元,今天北檢將她起訴。

中央選舉委員會在今年2月6日召開委員會,認定李慶安自1991年到2005年2月1日之前都具有雙重國籍,決議撤銷其第7屆台北市議員及第4、5、6屆立法委員當選人名單之公告,並註銷其當選證書。

李慶安辭職後的立委名額經過改選,由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蔣乃辛當選。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17/17/1r9z7.html


==回應===
誰叫妳做虧心事,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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