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文===
亂花零用錢,該扣留?該沒收?讓孩子自己想清楚
分類:幸福教養     2010/12/20 12:07     彭菊仙 Chu-Chu 媽咪

我把座談會上父母們提出的難題帶回家問孩子,其實是要讓他們有機會站在不同的立場,更加客觀的判斷是非對錯,否則他們在面對自己的問題時,通常只看得到自己不被滿足的部分,而看不到自己理虧的地方;只知單方面控訴他人,而不知反躬自省。

在三峽北大特區的社區座談會中,有一個媽媽向我提出有關零用錢使用的問題。

*
她說,小二的孩子看到別的同學都能自由使用零用錢,於是就把每個星期五十元的零用錢帶到學校,買一些用不著的物品,像是橡皮擦、自動鉛筆、漂亮的尺等等,但是這些東西根本是多餘的,因為各類學用品,她早就幫孩子備齊,所以就耳提面命孩子,不可以再亂花錢。

但是孩子卻說,別的同學都可以自己買東西,父母都不管,為什麼他偏偏不可以,孩子的抗議讓她覺得自己是否管得太多?

「其實我給孩子零用錢,是希望週末我們全家出遊時,如果孩子想買什麼,就從這裡面花費,並不希望他們拿到學校買一些有的沒的,更何況他們老師有規定不可以帶錢去學校。」

「那為什麼別的同學都帶錢去學校呢?」

「其實那些錢多半是他們父母給他們拿去買早餐的,或許有多餘,也或許孩子根本沒吃早餐,反而把錢拿去做別的用途。」

*
我把這個問題帶回去讓孩子思考。
翔翔說:「我有時候也知道自己已經有橡皮擦、尺之類的,但是看到別人買,也是很想買啊!所以我覺得他孩子很正常啊!」
凱凱說:「既然亂買,就把錢回收,不要再給他錢了。」
翔翔:「不可以,如果是我的錢被沒收,會覺得爸爸媽媽說話不算話,不公平!

「不然怎麼辦?」
凱凱說:「那就給少一點。」
翔翔卻反對:「才不要哩!幹嘛零用錢突然要變少?要是我一定抗議!

兩個已經上小學的孩子頓時停下來思考。翔翔還是認為,孩子想要自己去買一些小東西無可厚非,不過買太多的確是浪費,對於老師規定不能帶錢,他也覺得不合理;然而剛從小 二升上中年級的凱凱卻覺得,小二的學生,除了有急事要打電話給父母之外,的確沒什麼需要花錢的機會。

「不然,就把五十元分成兩部分,一小部份讓孩子自己去買他自己想買的東西,另外一部分先不發給孩子,放在媽媽那裡保管,到週末再給孩子,週末怎麼花錢,他媽媽一定看得到囉!」

這個方法還真不錯,最重要的是,跟我在座談會現場回答的幾乎是不謀而合,其實馬麻我也用過相同的方法,也就是當孩子還學不會控制自己的購買慾望時,錢不是沒收,而是暫時交給媽媽我來保管。

*
不過對於老師不准學生攜帶零用錢的規定,我和翔翔的意見並不一致,在我認為,老師之所以做如此的規定,必定有所考量,全班二三十個年僅八歲的孩子,對數量尚未有充分的認識、物慾控制力又不佳,不如先行控管。二年級的孩子不是在學校,就是在安親班,上學期間都有大人照應,即使在往返的路上,也不該在任何商店或場所逗留,根本沒有機會花錢,當然就不需要攜帶金錢,這是極為合理的。同時,既然是班規,孩子也要從小學習遵守規定,成為團體中合群守法的一份子

我在會場回答這位媽咪的答案是:
「孩子該不該隨便花費零用錢這是第二個問題,第一重要的問題是,孩子必須學習遵守規定,國有國法,校有校規,班有班規,從小就應當把遵守規定當成重要的事情,我覺得在群體生活中,守紀律應該是孩子很重要的責任。既然老師已經有了明確的規定,不可以帶零用錢,是否孩子應該讓學習尊重與遵守?否則所有的規則與法律,以後都可能不被孩子放在眼裡的。」

「不過我的孩子會一直說服我說,他們同學都這樣,他們父母也沒有管,覺得我管太多。」

「別人做的事情未必都是對的,我們要孩子依循的是法律,是規定,不是別人怎麼做。好朋友殺人放火,不代表殺人放火就是可以做的事情,當然這個例子舉的有點過火,但是很明確的指出,行為的準則不在於別人怎麼做,而是規定怎麼做。」

*
回家之後,我也把這個結論與孩子們分享,把事理原原本本的分析清楚,他們都欣然的點頭,倘若將來遇到類似的狀況,或許就不會再搬出「我同學也怎樣怎樣的…」理由了吧?!果然,親子座談會受惠最大的是我及自己的孩子啊!

我繼續回答這位媽媽的問題:「守分守紀之後再來看零用錢的問題,如果小三以後,老師不再規定不可攜帶零用錢,而孩子還是喜歡胡亂花費的話,我倒認為全面禁止不如稍作疏通,留一點無傷大雅的小錢讓孩子自行運用,一方面可以滿足孩子自己支配金錢的慾望,一方面也是讓他們學習有智慧的使用金錢,失敗的購物經驗也是一種學習,買貴了、買了瑕疵劣質的、多餘無用的商品,這些都是寶貴的學習消費的過程,孩子感受到後悔,感受到花出去的錢如流水,無可彌補,血淋淋的經驗裡是可以累積聰明消費的能力的。」

有了這次的討論,下次孩子們胡亂花錢而導致零用錢被我「留校查看」時,我想他們絕對無條件接受了吧!把爸媽真實的困境丟給孩子去思考,其實是我別有用心-給孩子機會教育!我喜歡看到孩子在此時擺脫孩子氣,像個小大人,認真想想解決之道,然後也依循此例,尊重並遵循自己仲裁的結論,這真是蠻有效果的教養方法呀!

一個血淋淋的難題,做媽媽的我反過來求教於孩子,孩子因為感受到被託付、被肯定,於是跳脫孩子的立場,而把自己提高到一個更超然中立的地位,認真的思考解決方案,不僅顧慮到大人看不到的孩子的需求,同時也能體會到大人的教養重責與各種現實狀況,通情達理的衡量是非,這不締是一個讓孩子一點就通、成熟懂事的好方法!


==回應===
原來,從小到大我的觀念錯了
零用錢,是指金額不多,但需要時可以運用的錢
(而不是隨手想花就花的錢、不是生活費以外的外快)

難怪有很多小錢一下子就不見了
因為把這些錢當成零用錢
所以不懂得珍惜

*
以前我知道存錢是一個好事
但卻從來不知道為什麼要存錢

或許我以為存了錢就代表我可以買任何我能力可及可買的東西

*
失敗的購物經驗啊
就像人總是要自己走一遍
才知道原來失敗就是這種滋味一樣

其實
只要明白人大多是比較相信自己的決定
為了特定的尊嚴多少會努力去做點什麼來維護

許多事情就坦然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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