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孩子讓人抓狂?
大年除夕全家團聚,但長孫怎麼也不肯叫阿公,殷殷盼孫的阿公動了氣:「如果今天不是過年,我要你們現在就出去。」結果,只待了一晚,年輕的爸爸媽媽就帶著小孩倉皇離去。;在捷運車上,兩個小孩跑來跑去,一下子撞到人,一下子捲著柱子跳鋼管舞,媽媽怎麼喊都沒用。被撞到好幾次的林小姐說:「真想ㄅㄚ下去,這麼討人厭的小孩。」;喜宴桌上,新郎新娘過來敬酒,5歲老二竟脫口而出:「媽媽,新娘好醜。」當下,新娘的臉沉下,所有人都很尷尬。
「禮儀修養是一個人全部品德的基礎,不禮貌不文明的行為,既不利於孩子自身的發展,也將嚴重危害孩子的品性,」英國教育家斯賓賽說。在生活中受歡迎的人,往往是那些有禮貌有教養的人,他們也有較好的發展機會與人際關係。
以下就父母常碰到的幾種狀況或困擾,提出建議,幫助孩子學習對外禮儀.....
1. 孩子看到人不叫該怎麼辦?
見到人問候,的確是最基本的禮貌,但似懂非懂的小孩卻不是每次都樂意這麼做,因此常讓一旁的大人著急,如果是碰到殷殷期盼的爺爺奶奶,恐怕就更糟。親職教育專家董媛卿建議父母放輕鬆,因為小孩沒和長輩住在一起,感情不夠,叫不出來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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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講出來
尤其是坦白的講出來你內心的感受、感情、痛苦、想法和期望,但絕對不是批評、責備、抱怨、攻擊。
2. 不批評、不責備、不抱怨、不攻擊、不說教
批評、責備、抱怨、攻擊這些都是溝通的劊子手,只會使事情惡化。
3. 互相尊重
只有給予對方尊重才有溝通,若對方不尊重你時,你也要適當的請求對方的尊重,否則很難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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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在「國家地理頻道」,也提到了一隻在馬戲團表演了30多年的大象的故事。牠退休之後被送到大象的「養老中心 」,溫馴的牠到了「養老中心」後,卻騷動不已,甚至把隔欄都撞壞了,弄得管理人員不知如何是好!
管理人員觀察了一會兒,覺得這隻大象和隔欄另一頭的大象似乎是認識的,所以調出牠們的檔案紀錄。有趣的是,這兩隻大象的確在30年前,曾經在同一地點表演過。所以,當管理人員把它們之間的隔欄拿開,這兩隻大象就表現的非常相親相愛、一付「老朋友久違重逢」的敘舊起來。
大象的記憶力是超出我們想像的,這跟大象大大的腦容量有關。那麼,人類的記憶力又是如何呢?
法國作家安多列、莫絡雅曾說:「不懂得遺忘,幸福不會到來。」他的意思是教我們「適度的遺忘」。然而,生理學家表示:「人一旦記住的事情,要遺忘幾乎是不可能的;看似遺忘的事情,其實只是被鎖在記憶的深處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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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個寵壞孩子的不良示範
 
1.有求必應
打從孩子出生開始,你就給他所有他要的東西,如此一來就算他以後長大成人,他還是會倔強的認為所有的一切都是世界欠他的。
 
2.他出口成"髒"你一笑置之
當孩子講出不得體的話甚至口出穢言,你卻只是笑了笑,這將會使他認為自己很可愛他說的話很討喜,你的反應不外乎是鼓勵他下次再挑些更討喜的話來講。
 
3.從不訓練他精神獨立
從小一切幫他打點好一切事情由你來負責,等到他20歲時再突然告訴他"自己決定吧!"我們不難想像孩子們對這種突如其來且遲來的恩准,反應會是:"#~%&^...."。
 
4.從不告訴他你錯了
如此將造成他日後嚴重的罪惡感,若我們一直避免把錯字冠諸孩子的不良行為,一直不告訴他孰是孰非,待某日他抵觸了法律下了父母再也無法替他掩飾的罪行,他還以為整個社會都與他作對,是他自己受到迫害。
 
5.替他收拾所有弄亂的東西
像個名符其實的老媽子一樣地跟在他後面,撿起他丟再地上的書鞋子髒衣服,幫他整理房間做東做西打理一切,養成他日後推卸責任,將別人的好意當成是理所當然的惡習。
 
6.毫不限制他的讀物
小心啊!雖然碗筷洗了餐具消毒了,孩子嘴巴吃得乾淨,腦子吃的卻是垃圾。
 
7.常常當著孩子的面吵架
日後父母離婚了家庭破碎了,你也不用為孩子麻木不仁無關痛癢的反應感到震驚與不解。
 
8.當他的搖錢樹
若金錢對他們而言太容易到手,想買東西時只要他們搖一搖吵一吵錢就掉下來了,不讓孩子明白金錢是要靠自己的努力去賺取的,如此要他們如何能了解"錢歹賺",如何使他們能有正確的金錢概念。
 
9.滿足他所有的口腹之慾
當你自始至終永遠滿足他的需求時,你會發現一次的拒絕,就足以對他造成傷害極大的挫折感。
 
10.永遠站在他這邊
站在孩子這邊固然是好的,但要永遠嗎?當孩子真的犯錯時呢?你能想像這種心態----都是別人不好他們都對我的孩子有偏見,會造成他日後一生多少問題嗎?永遠站在孩子這邊,永遠教他與鄰居師長警察對立,不過是提早讓他走上不歸路罷了。
 
11.我就是拿他沒辦法
當孩子們闖了大禍犯了大錯,若你只是一次又一次拿這句話來搪塞,替自己的不是找藉口找台階下,孩子們以後如何能尊重你呢?他難道不會想:"既然沒辦法那就乾脆讓你一輩子都沒辦法好了"。
 
12.準備過悲慘的一生吧
想寵壞你的孩子嗎?想培育出不負責任的下一代嗎?很簡單,照著這12條法則去做,保證你一生會是悲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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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有去花蓮短宣之後,我就和這個可愛的天真的小女生  靜雯  很有緣
被小朋友喜歡,黏在一起的感覺其實很棒,雖然這不符合我們短宣隊的宗旨啦~"~
不過,真正跟她變的很好的時候,已經不是短宣隊的時候囉,而是後來有好幾年都很懷念花蓮而私下去探望她們的時候,現在靜雯大概也已經國中了八,那時候短宣隊時她還不過三年級而已呢~^^
這張照片,其實還有一個很特別的回憶,也是爲什麼我突然想打這篇部落格的原因
那天晚上,難得的,小蚊還是阿華田(有點忘了)帶我們去河堤看夜景,聊天
靜雯是我特定去找的,也一齊帶了去,我們兩個一邊聊天,一邊聽她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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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內芮知道我對音樂的執著。然而,面對那遙遠的音樂界及整個美國陌生的唱片市場,我們一點管道都沒有。此時,我們兩個人坐在德州的鄉下,我們哪知道下一步該加何走。突然間,她冒出了一句話:Visualize What you are doing in 5 years?﹙想像你五年後在做什麼?﹚。   我愣了一下。她轉過身來,手指著我說:「嘿!告訴我,你心目中『最希望』五年後的你在做什麼,你那個時候的生活是一個什麼樣子?
我還來不及回答,她又搶著說:「別急,你先仔細想想,完全想好,確定後再說出來。」
我沉思了幾分鐘,開始告訴她:
第一 :五年後我希望能有一張很受歡迎的唱片在市場上發行,可以得到許多人的肯定。
第二:我要住在一個有很多很多音樂的地方,能天天與一些世界一流的樂師一起工作。


凡內芮說;「你確定了嗎?」我慢慢穩穩地回答,而且拉了一個很長的Yessssss!
凡內芮接著說:「好,既然你確定了,我們就把這個目標倒算回來。」
「如果第五年,你要有一張唱片在市場上發行,那麼你的第四年一定是要跟一家唱片公司簽上合約。」
「那麼你的第三年一定是要有一個完整的作品,可以拿給很多很多的唱片公司聽對不對?」
「那麼你的第二年,一定要有很棒的作品開始錄音了。」
「那麼你的第一年,就一定要把你所有要準備錄音的作品全部編曲,排練就位準備好。」
「那麼你的第六個月,就是要把那些沒有完成的作品修飾好,然後讓你自己可以逐一篩選。」
「那麼你的第一個月就是要把目前這幾首曲子完工。」
「那麼你的第一個禮拜就是要先列出一整個清單,排出哪些曲子需要修改,哪些需要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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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fang (15): 不好意思..跟你提醒一下!!商務車廂的耳機是提供給客人使用..用完之後是要回收的..不能帶走





davis_k09 (4):目前高鐵車上服務人員答案是「沒有管制」,謝謝





slash15.tw (32): 商務艙的耳機不是不能拿下車嗎?這樣子拿來賣是不是變成贓物了?賣贓物有罪,買到贓物的人也有罪。考慮一下將商品下架吧,免得累人入罪呀!





davis_k09 (4):不知道你消息是哪來的,據我實地去坐問車上服務人員,並沒有說不能拿,謝謝,請先弄清楚





webbug.tw (1): 這不是紀念品歐!不能帶出台鐵的!這應該是偷竊行為!要不要拿去還高鐵阿!





davis_k09 (4):這不是贓物,你們發問的人有搞清楚了嗎?我坐車時有問車上服務人員,他說目前沒有管制,請問你們這樣污衊我之前,有求證過嗎?還是憑你們自己的感覺發言?如果是贓物我敢這樣賣?拜託用用腦好嗎?我也有證人證明當時車上服務人員是這樣回答,你們呢?有證據嗎?





gg860007 (39): 妳好 請問這個耳機是用幹的還是跟車掌小姐討的 謝謝





davis_k09 (4):目前高鐵車上服務人員答案是「沒有管制」,謝謝





polyviewsonic (7): 請問幾成新 有拆封過了嗎? 接受面交嗎?





davis_k09 (4):沒有拆過,全新,為證明這不是贓物,我同意你面交,但請約臺北市....





hernchang (30): 沒有人說這東西可以拿下車喔~我想記者跟警察對你的拍賣品會很有興趣的等等去檢舉





davis_k09 (4):這不是贓物,你們發問的人有搞清楚了嗎?我坐車時有問車上服務人員,他說目前沒有管制,請問你們這樣污衊我之前,有求證過嗎?還是憑你們自己的感覺發言?如果是贓物我敢這樣賣?拜託用用腦好嗎?我也有證人證明當時車上服務人員是這樣回答,你們呢?有證據嗎?拜託你去檢舉,求求你了





a4672lj (3): 請問你是穿白色上衣的那位先生嗎? 你怎麼有勇氣把耳機幹回來,超猛的~酷喔!





davis_k09 (4):這不是贓物,更不是用幹的,請注意用詞,我也不是什麼白色上衣....





vul3-4 (8): 請問這是贓物嘛?





davis_k09 (4):這不是贓物,你們發問的人有搞清楚了嗎?我坐車時有問車上服務人員,他說目前沒有管制,請問你們這樣污衊我之前,有求證過嗎?還是憑你們自己的感覺發言?如果是贓物我敢這樣賣?拜託用用腦好嗎?我也有證人證明當時車上服務人員是這樣回答,你們呢?有證據嗎?





wizardhappy (): 這是贓物喔,賣家刊登前請三思





davis_k09 (4):這不是贓物,你們發問的人有搞清楚了嗎?我坐車時有問車上服務人員,他說目前沒有管制,請問你們這樣污衊我之前,有求證過嗎?還是憑你們自己的感覺發言?如果是贓物我敢這樣賣?拜託用用腦好嗎?我也有證人證明當時車上服務人員是這樣回答,你們呢?有證據嗎?





popo0369 (12): 高鐵有沒有說耳機不能帶下車呀??





davis_k09 (4):目前高鐵車上服務人員答案是「沒有管制」,謝謝





vul3-4 (8): 人家告訴你沒有管制你使用,不是你可以把他偷走,區分的出來差異嗎?





davis_k09 (4):你搞清楚我問的問題跟高鐵的回答嗎?我問可不可以拿,他說沒管制,如果不能拿,他為何不說不行喔.....莫名其妙你們,你不開心也去拿啊





vladekya (30): 我想大家都誤會你了!這個耳機的確不是贓物~只是顯示你很沒公德心而已





davis_k09 (4):問題我坐第一班車,我問車上服務人員可不可以拿,他說沒管制,這根公德心有屁關係呢?你們口口聲聲說贓物,證據呢?死不認錯還亂咬?何謂贓物你們不懂嗎?既然你們一口咬定是贓物,麻煩你們去報警,我不會下架的,這跟公德心有何關係?你先搞清楚時間點吧,是高鐵新聞先講,還是我先坐,也不搞清楚就只會血口噴人,這教育到底怎麼了啊?





qqqzzzmiller (38): 請問這個贓物使用狀況如何?還可以聽嗎





davis_k09 (4):你憑哪一點說是贓物,你等著收我律師信吧,認定是贓物就告我,要不然你等著被我告





imaverygoodboy (88): 沒有管制並不代表可以隨意拿走,台灣人在各國的旅館或是公共場合會被以異樣眼觀看待,就是因為老是有順手牽羊的習慣,不是說"沒有管制"就可以拿,畢竟它是公共用品,也沒說可帶回家,台灣的人 的要好好改一改這習慣,拿拿自家人的東西還OK,但是如果拿到國外去, 真的是貪小便宜毀國家名聲!!!





davis_k09 (4):那是你的解釋,飯店你去問問,他會回答你沒有管制?你不要那樣沒知識好嗎?笑死人了,我說過你可以去告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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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樂透(或發票)中獎人兌領肆獎以上的人須繳20%的稅,如果可得4000元,須扣800元的稅,實領3200元! 


之前我有一個在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的朋友,他買彩券中獎情形如上述,卻只扣400元的稅,WHY



他表示,我國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中第八類明文規定,"參加機會中獎所支付的成本准予減除",此表示中獎所得額可以減除成本後的淨額繳納所得稅,所以他花2000彩券4000-2000=2000...為所得淨額, 2000*20%=400...



當時連銀行的人也不清楚有這樣的規定... 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因為法律不會提醒你,那是屬於自己的權利,他們只會告知你應盡的義務就是繳稅,至於你的權利應由你自己掌握!



更何況法條中明寫''...准予減除'',表示如果你有提出證明者(就是當期所有自己購買的彩券單),當然允許你扣除成本,因為並不是寫"...應予減除",所以就算你不知法律而喪失自己的權利,那只好自己負責了!


 


請大家用力宣傳,但應繳的稅還是要繳,別鑽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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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學起來ㄛ!千萬別吃悶虧!一個人重要的不是站在什麼位置,重要的是往哪個方向走....
把它學起來ㄛ 現在的社會那麼....黑
各位,我本是台新銀行VISA的用戶....使用了約4年。平常台新銀行都會寄一些郵購或介紹商品的目錄給我兩個月前,我開始收到台新銀行寄的『女性看的雜誌』(我忘了名字)。我當作是廣告介紹也就丟在一旁,結果收了幾期以後,發現竟然開始以訂閱雜誌名義扣款....我打電話去台新問他們的回答是:當你收到雜誌,如果沒有打電話回來取消就表示你要訂閱。
這是什麼時代,台新銀行還搞這種飛機,如此的強迫推銷方式,是不是我所有收到的垃圾郵件都要一個個的仔細看?而且打電話抗議後,竟然只是取消訂閱,而不是取消我不承認的扣款...這種台新銀行....雖然雜誌一本40元,但是我感覺到我的尊嚴被踐踏。當大家要申請信用卡時也請多考慮一下吧!
倒楣的不止你們呢!我聽到更誇張的是"讀者文摘"。以下就是我一個好友所發生的誇張事件!
很多年以前,我那位朋友(以下簡稱A小姐)訂了讀者摘一書,期間該雜誌便不斷的寄一些垃圾型錄給她,她的處理方式跟上面那位先生一樣,不予理會,可是呢他的另一半在所有的垃圾型錄中相中了一套CD,且可以試聽十天,於是下了訂單訂購,也付了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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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的法律觀念(作者 王麗能律師)
第一則 正確觀念:「簽名」有效,用「印章」代簽名也有效。
錯誤觀念:簽名無效,蓋章才有效。
第二則 正確觀念:公司欠錢只能找公司要,不能向個人要。
錯誤觀念:公司欠錢可找負責人個人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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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下定決心要學開車了
雖然考量很多原因要學自排,但只因為簡單的原因,最後報考的手排,很簡單,付同樣的錢,為什麼不多學一點,而且以後手排自排都可以開?
朋友說我大概是很有自信,其實答案是,我怕死了~"~
應該很多人都知道我很卒子~"~所以這只是說大話而已,還沒真正考到駕照之前,一切都還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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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不小心掉了手機,請記得一件事~
絕對絕對不要去系統商停話.........
1 直接去警察局報遺失,記得拿報案三聯單,一定要拿。
2保佑對方沒事用你的sim卡亂打,打越多越好,手機越容易找回。
3要求系統商寄送帳單明細。
4收到上月帳單後,拿著報案三聯單,去系統商要求自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皆可扣除(法律規定的)
有趣的來了,系統商收不到手機自遺失至停話中的損失,他會找誰要呢
?
損失的越多你的手機越快找回........(電信法第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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