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引文===
勞委會研擬 勞工可請每年5天有薪家庭照顧假

中國時報  2011/08/30 05:30    游婉琪、殷偵維/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昨天指示勞委會修改《性別平等工作法》,讓勞工在颱風天請假照顧子女也有薪水可領。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說,盼比照公務員標準修法,勞工不分男女,每年皆可請五天有薪的「家庭照顧假」,除用於颱風天陪伴子女外,直系親屬發生重大疾病或事故,都能向雇主提出申請

王如玄強調,近期內將召集勞資學政代表協商,如修法順利,預計明年颱風季來臨時,勞工就可享有薪水的家庭照顧假;且雇主不得因勞工請家庭照顧假,就視勞工缺勤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給予其他不利處分。如果勞工該年度的家庭照顧假已經用完,也可依照《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或與雇主協商安排特休。

南瑪都颱風襲台,十三縣市「停課、不停班」,許多家長因要上班無法照顧小孩,引發民怨,網友因此灌爆馬英九與台北市長郝龍斌等首長的臉書。

馬英九昨天上午前往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聽取防颱工作報告,針對部分縣市「停課不停班」所引發的怨言,表示颱風天停課是突如其來的狀況,顧及家長需求,政府應針對有幼兒的家庭,設計支薪的「家庭照顧假」。

馬英九指出,公務人員自民國九十一年起,一年可請五天的有薪家庭照顧假,但民間企業沒有設置這樣的假別。或許企業會對家庭照顧假有不同意見,但從長遠角度來看,對企業界是「短空長多」。

適用於全體受雇者的《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民眾在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需本人親自照顧時,每年最多可請七天的「家庭照顧假」,但雇主有權不支薪《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則較為寬鬆,規定公務員在七天的家庭照顧假中有五天支薪

王如玄表示,當初婦女團體提出家庭照顧假時,便主張家庭照顧假應給薪。她坦承,某種程度上給予勞工有薪假,確實會讓企業成本增加,但因少子化已成國安議題,她希望目標能比照《公務員請假規則》規定,讓勞工每年七天的家庭照顧假中,至少有五天可以支薪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陳慧玲說,未來修法後,家庭照顧假不限只能用於停班不停課的颱風天,凡勞工直系親屬發生重大疾病或事故等情況,只要「客觀事實」認定有請假需求,皆可向雇主提出。但如果配偶處於未就業狀態,就不適用這項規定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30/4/2xs8i.html

家有12歲以下幼兒夫妻皆勞工  七天有薪照顧假  明年上路

中國時報   2011/09/22 05:30     游婉琪/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日前公開指示勞委會研議修法,比照公務人員標準,給予勞工有薪的家庭照顧假。勞委會昨日開會討論,初步以「家有十二歲以下幼兒」、「夫妻雙方皆在職」勞工為對象,請假時機限於天然災害發生時,縣市政府宣布「停課不停班」。估計符合資格勞工約六十四萬人,經費由雇主埋單,粗估雇主負擔成本約增加廿七億三千萬元

勞委會昨日召集勞資團體、學者專家、地方政府等代表開會討論,勞動條件處處長陳慧玲說,會中勞資雙方達成共識,皆不反對給予勞工每年最高七天的有薪家庭照顧假。勞委會目標本會期將草案送立法院,預計明年可上路。

新法實施後,凡是家有十二歲以下幼兒,因天然災害發生,地方政府宣布「停課不停班」,需由父母本人親自照顧時即可請假。若企業本身設有員工子女托育措施及設施,或勞工配偶未就業,有能力照顧子女,則排除在有薪假資格外。必要時,雇主可要求勞工出示證明,證實配偶也有工作,需由本人請假照顧家中幼兒。

陳慧玲說,天然災害縣市政府宣布停課不停班的機會不大,故勞委會傾向成本全由雇主埋單。但根據人事行政局過去十年統計,縣市政府因天災停課不停班,平均每年只有○.三天。如果以常理估算,雇主每年應負擔成本僅一.一七億元。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痛批勞委會「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卻沒想到老人也需子女照顧。他認為,家庭照顧假最起碼應比照公務人員標準。

工總理事長陳武雄認為,颱風天有些企業反而需要更多人力因應,政府以法令硬性規定,恐製造更多勞資對立,引發更多糾紛。中小企業協會理事長林秉彬也說,「這項政策令業界相當失望!」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22/4/2z5mp.html

颱風照顧假 勞團批條件太嚴苛
自由時報     2011/09/22 04:21     廖千瑩、高嘉和、李宇欣/台北報導

勞委會在馬英九總統指示下宣布,將修法比照公務員讓勞工在颱風天可請有薪家庭照顧假,但昨天端出的版本卻與公務員作法差很大;不僅須在停課不停班的情況下才能請,且有子女要在十二歲以下、配偶也就業、企業沒有提供天然災害期間托育措施的限制。勞團痛批:「公務員也沒有這樣的限制。」

至於在有薪照顧假可請假天數,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陳慧玲說:「就看一年有幾天颱風發布停課不停班為準。」該版本預計本會期送進立法院、拚明年上路。上班族陳先生批評,颱風達到停課不停班標準一年根本沒幾天,「有等於沒有」。全產總秘書長謝創智批評說,勞委會版本條件太嚴苛,「不能接受」,全產總認為至少要比照公務員有五天有薪照顧假。

須停課不停班 且子女12歲以下
民進黨團幹事長蔡煌瑯批評,勞委會的修法沒有誠意、限制太多,未來天然災害的放假標準,應比照公務人員放公假。國民黨立委羅淑蕾表示,假使企業為了成本考量,不願意配合,員工也不敢請假,呼籲勞委會在落實政策的部分,也必須提出對策。

有薪照顧假的薪資成本由雇主負擔,工總及中小企業協會都不認同,指家庭照顧假具有安定社會的功能,屬社會福利制度的範圍,如果要給薪,理當由政府負擔。建議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或比照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方式,由就業保險基金給付。

工商團體抱怨:增加企業經營成本
工商團體抱怨說,明年一月起將調漲基本工資,勞保費率也要增加,新二代健保又要實施,現在又多個家庭照顧假,絕對會造成企業經營成本增加。

上月底南瑪都颱風來襲,有十三個縣市停課不停班引爆民怨,馬英九認為公務員有五天有薪照顧假,但一般私營企業沒有這項福利,指示勞委會研議修法。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強調,勞委會大幅限縮有薪照顧假條件,腰斬馬總統的美意,根本是敷衍了事,應全面檢討勞工請假制度,將H1N1等傳染病也納入

這項政策影響到家有十二歲以下子女的受雇家庭,約有三十二萬戶、六十四萬人;根據勞委會估算,若每戶有一人申請有薪照顧假,一天企業負擔為三.九億元,若以過去十年停課不停班平均一年為○.三天,則企業一年總負擔為一.一七億元;若以一年可請七天上限估算,企業總負擔為二十七.三億元。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22/78/2z5cm.html

家庭照顧假 綠提修法:比照公務員
中廣     2011/08/30 12:25    蕭照平報導

馬總統臉書被灌爆,原因就是家長對颱風天「停課不停班」的規定很火大。對此,民進黨立委「黃偉哲」表示,在不影響整體的放假天數下,讓家長有支薪的照顧假,可以考慮。

『某種程度,在不影響整體放假,以及勞基法規定的事假、病假的總天數,或適時的增加一定的天數情況下,是可以考量,雙親之一可以請帶職帶薪的照顧假,應該可以考量』

而民進黨團幹事長「蔡煌瑯」表示,勞工應該與公務人員一視同仁,當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應該比照公務人員,至少要有五天的支薪家庭照顧假。

『民進黨團今天正式提案,要求加修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三條,加上「及天然災害」也就是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天然災害或其他正當事由,可以請假,而且這個假應該是給公假』

蔡煌瑯也坦承,現在是資方市場,不少民眾擔心會影響考績,最後可能還是看得到、吃不到,不過,他還是希望能夠藉由法律的強制性,能給勞工多點福利。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30/1/2xsuu.html


==回應===
陳慧玲說,天然災害縣市政府宣布停課不停班的機會不大,故勞委會傾向成本全由雇主埋單。但根據人事行政局過去十年統計,縣市政府因天災停課不停班,平均每年只有○.三天

給七天可以請的照顧假,然後說一年只有0.3天的機率可以用
那這種方案,提出來還不如直接丟垃圾桶勒
擺明了提出來要被人罵到臭頭

*
再來看看一個月前這位 陳慧玲  說的話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陳慧玲說,未來修法後,家庭照顧假不限只能用於停班不停課的颱風天,凡勞工直系親屬發生重大疾病或事故等情況,只要「客觀事實」認定有請假需求,皆可向雇主提出。但如果配偶處於未就業狀態,就不適用這項規定。

如果不是新聞PO出來,我肯定以為這兩個人不是同一個人
兩個條件根本就天差地遠,沒有直接跳出來說很失望就很不OK了

竟然還反過來安撫雇主,要雇主放心,對雇主說:
我們有替你們雇主把關了,你們不用出一毛錢,所以不用擔心 = ="

*
最後我們終於知道自己被耍了
而且還要很高興的搖尾巴說謝謝。

認命的接受:
「家有十二歲以下幼兒」
「夫妻雙方皆在職」勞工為對象
請假時機限於天然災害發生時,縣市政府宣布「停課不停班」。

的可笑又可悲的嚴格規定中。
這幾個條件符合的勞工,一年可放到照顧假的機率搞不好跟中樂透差不多勒。

*
最後PO一個資料: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三條:
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五日。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年准給七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應按日扣除俸(薪)給。

為什麼不能同樣的條文直接成為一般人的有薪照顧假條例?

是因為政府不肯給錢所以硬塞給雇主
然後為了雇主會抗議所以限制勞工一大堆規範
導致勞工好像得了便宜,事實上吃了虧還要聽公司在靠腰說又負擔多少成本
最後再藉此來更惡意的剝削勞工?

以此幾篇新聞和條文,
以示馬總統和現任勞委會的無能
以及國家對公務人員的包庇。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用心生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