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個埋伏:倉促結婚,留下隱患。
“婚”,從字面上理解似乎就是女人一昏,就找人去結了。事實上有很多對夫妻都證明過這個字不是我們老祖宗隨便造出來的, 一被愛情沖昏了頭腦,立馬就得跑向民政局,心想趕緊拴住這個人。可等到鏈子一套上,才發現這個人並不適合自己,成了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雞肋一塊。
沒有用足夠的時間盡量完全了解對方,沒有用足夠的時間來冷靜思考兩人之間的關系,成了倉促結婚留給日後的最大隱患。有時候,“閃電戰” 的婚姻還會被戀愛時的一些假相所迷惑。比如一位結婚一年的妻子現在要求丈夫陪他去逛商場時,丈夫總是說不想去,妻子不解:“你以前不是挺喜歡逛商場的 嗎?